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发布时间:2023-05-04 10:13:59 人气:238次 来源:工会图书网


(一)安全检查目的


  督促各乡镇、部门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时纠正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排查和消除事故隐患,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和减少各类事故发生。


(二)检查原则


  安全生产检查要“查领导、查思想、查管理、查隐患、查落实”;坚持“谁主管、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原则。


(三)检查内容


  检查内容按监管责任和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划分。


1、对乡镇、机关单位检查的基本内容:


(1)贯彻国家、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国家、省、市、县安全生产工作的政策文件情况;

(2)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健全及落实情况;

(3)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及经费落实情况;

(4)履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管理责任及工作进展情况;

(5)对事故的报告、调查、处理结案及配合有关部门对事故责任追究的落实情况;

(6)本行政区域或行业内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建档及监管情况;

(7)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消除情况;

(8)本行政区域内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建立情况;

(9)完成上级交办、督办事项的落实情况。


2、对生产经营单位检查的基本内容:


(1)贯彻国家、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国家、省、市、县安全生产工作的政策、文件的情况;

(2)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制定及落实情况;

(3)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或者人员配备及安全经费落实情况;

(4)生产经营场所及设备、设施是否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

(5)预防职业危害的制度、设备和设施的落实情况;

(6)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和职业病防护用品的落实情况;

(7)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考核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以及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8)重大危险源的登记建档、检测、监控和应急救援预案的制订及演练情况;

(9)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管理、消除和报告制度落实情况。


(四)检查原则、范围及时间要求


1、安全检查按属地管理与分级负责原则进行。
  2、生产经营单位(企业)安全自查每月不少于一次。重点部位每天不少于一次;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每季度不少于一次,乡镇部门行业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

  

(五)检查方式和重点


检查采取自查、互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定期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明查和暗访相结合的“三结合”方式进行。
  检查重点放在元旦、春节、“五一”、国庆、安全生产月等重要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生产经营活动任务紧张繁忙时段;防洪、防冻等季节变化时期;高危行业和事故多发领域。


(六)检查方法


1、听取受检查单位汇报,向受检查单位提出质询;
  2、查看受检查单位相关记录、台帐等基础资料;
  3、深入重点部位、作业现场查看;
  4、邀请专家和技术机构对安全重要设施、设备进行检测、鉴定。


(七)工作要求


1、安全生产大检查必须由领导带队,邀请相关单位派专业人员参加。
  2、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要认真学习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全面掌握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标准及要求,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知识水平,做到依法行政、秉公执法、严格执法。
  3、检查人员应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秉公执法。检查前要制订检查计划,做到工作目标明确,有的放矢。严格执法程序,依法行政。保守受检查单位技术和商业秘密,不得影响受检查单位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