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劳工组织:推动建立和谐劳动关系

发布时间:2023-04-11 09:59:34 人气:278次 来源:工会图书网

1919年4月11日,国际劳工组织成立。

国际劳工组织(International Labour Organization,简称ILO)是一个以国际劳工标准处理有关劳工问题的联合国专门机构。1919年,国际劳工组织根据《凡尔赛和约》,作为国际联盟的附属机构成立。

国际劳工组织(International Labour Organization――ILO)其宗旨是促进充分就业和提高生活水平;促进劳资双方合作;完善社会保障措施;保证劳动者的职业安全与健康。可以说,国际劳工组织在推动企业平衡利益相关方关系,切实履行社会责任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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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立目的符合CSR理念

国际劳工组织自成立之日起就与企业社会责任产生了天然的联系,其创立主要基于三个目的。

首先是出于人道目的,即为改善日益恶化的工人工作条件,制定规章切实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合理规范劳工关系框架。其次出于政治目的,即保障劳工关系有序进行,化解企业发展不利因素,进而维持社会稳定。第三是出于经济目的,企业改善工人工作条件,保障员工健康成长不可避免地对生产成本产生影响,这就需要一个合理的统筹或标准来进行规范。

从创立目的可以看出,国际劳工组织主要致力于解决劳动关系及其衍生出来的社会问题,健康合理的劳工关系是CSR的重要内容,也是推动CSR运动,提升企业竞争力的重要驱动因素。

“三方机制”有效平衡劳资关系

劳动关系的两个主体――雇主和劳工是劳动关系的主角,而作为劳动关系的监督、管理者――政府也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这就形成了国际劳工组织平衡利益相关方所特有的“三方机制”。

雇主和劳工一般是因经济问题而产生矛盾和纠纷,如果进一步升级,则可能影响企业发展、社会稳定,这就演变成一定领域的社会问题乃至政治问题。“三方机制”有关法律、法规有效平衡了雇主、劳工、政府这些重要利益相关方的关系,如规定雇主行使雇的范围、标准;劳工必须受到合法保护并承担相应义务;政府行使监督权应在相关法律、法规的轨道内发挥积极作用等。

“三方机制”的有效协调性使得国际劳工组织制定的相关劳工标准被大多数企业社会责任标准引用为自己的责任准则,很多企业也大量采用、支持或遵守这些劳工标准。据悉,已经启动社会责任标准(ISO26000)程序的国际标准化组织也与国际劳工组织就国际劳工标准签署了有关备忘录。毕马威针对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调查显示:在现有报告中所提及的各类标准和守则中,全球契约占35%,ILO占19%,而全球契约在劳工标准方面的四项原则直接引自国际劳工组织相关公约,SA8000虽只占4%,也直接引用了国际劳工组织的14个公约,因此,可以说国际劳工组织制定的劳工标准,支持率达到50%以上。尤其是国际劳工组织八个核心公约的内容被大量参考和引用。它们是《禁止强迫劳动公约,1930年(第29号)》、《结社自由与保障组织权利公约,1948年(第87号)》等。

公约和建议书联合确定责任标准

国际劳工组织的一项重要活动是从事国际劳工立法,即制定国际劳工标准。国际劳工标准采用两种形式:国际劳工公约和国际劳工建议书。

公约即国际条约,以出席国际劳工大会三分之二以上代表表决通过的方式制定。此后,该公约由会员国自主决定,可在任何时间履行批准手续,即对该国产生法律约束力,对不批准的国家则无约束力。

建议书也以同样方式制定,但无需批准,其作用是供会员国在相关领域制定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时作为参考。

这两种方式互为补充,对企业规范劳工关系、确定责任标准有着显著的促进作用。据了解,迄今为止,我国已批准了26个国际劳工公约。

鼓励引导跨国公司切实履行社会责任

上世纪60、70年代,跨国企业的重要性日益凸现。国际劳工组织基于其独特的三方性以及在社会责任领域长期丰富的经验,在制订相关标准指导跨国企业平衡政府、工人组织和雇主组织关系,切实履行社会责任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1977年,国际劳工局理事会通过了《国际劳工组织关于跨国企业和社会政策的三方原则宣言》。

2006年至2007年,国际劳工组织实施了一项国际重点计划,旨在通过《关于跨国企业和社会政策的三方原则宣言》(以下简称《宣言》)中列明的原则促进跨国企业社会责任实践的开展。该计划支持国际劳工组织成员和企业通过多种手段实施《宣言》,切实敦促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活动。

这些手段包括发展企业社会责任不同方面的知识;促进国际劳工组织内部对话,就构成良好的企业社会责任实践相关问题进行澄清并交换意见;开发和提供培训;就企业及其供应链如何在一国范围内通过社会责任活动落实《宣言》,发展优秀跨国企业责任实践模式;通过升级企业和社会计划数据库,出版工作文件和案例研究,以及支持国际劳工组织成员的活动收集和传播责任信息;与国际政府间组织建立对话并参与其他有关企业社会责任的国际规划。

国际劳工组织跨国企业宣言的目的主要是鼓励跨国公司对经济和社会进步做出积极贡献;尽可能缩小和解决这些企业各类经营活动引发的社会问题;指导各国政府、雇主组织、工人组织以及跨国公司采取可能促进社会进步的,包括以国际劳工组织章程、有关公约和建议书中规定的原则为基础的措施、行动和社会政策。

宣言的内容主要包括就业(促进就业、机会和待遇平等、就业保障)、培训、工作和生活条件(工资福利和工作条件、最低年龄、安全和健康)、劳资关系(结社自由和组织权利、集体谈判、协商、对申诉的审议、劳资纠纷的解决)方面的原则。宣言明确建议政府、雇主和工人组织及跨国企业自愿遵守这些原则,并且执行宣言条款不应该对批准国际劳工组织公约产生的义务构成限制或影响,宣言通过后将定期进行修订和更新。

今天,企业社会责任已经内化到企业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成为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内在推动机制,也成为与利益相关方互动中阐明企业原则和价值观的重要途径之一。劳工标准不是一纸条文,它更多的是呼吁更多的企业自愿遵循。事实证明,合理稳定的劳工关系必将推动企业兼顾各方利益,切实履行责任,做到平衡、有序发展。

(作者系中国企业联合会全球契约推进办公室副主任)

关于国际劳工组织

国际劳工组织(International Labour Organization, 简称ILO)成立于1919年。1945年联合国成立后,国际劳工组织成为其负责劳工事务的专门机构 ,是联合国中惟一具有三方(政府、雇主和工人)代表性结构的机构,总部设在瑞士的日内瓦。

国际劳工组织的宗旨是:通过劳工立法和开展合作,促进社会正义,维护世界持久和平。国际劳工组织的主要机构是国际劳工大会、理事会和国际劳工局。此外,其地区会议和产业委员会也是重要的辅助机构。

国际劳工组织经过80多年的发展变化,工作和活动范围不断扩大,成员国遍布世界各地,是推动建立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权威机构。